各项请假之规则
1.事假
#定义:因个人原因不能至公司上班谓之事假,当日不予计算薪资,并扣除一定的考核分。
1.1需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准假。
1.22天以上(含)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准假。
1.33天以上(含)则予以退训处理。
2.病假
#定义:因个人身体原因且经**师开据有效证明,不能至公司上班谓之病假,每月第一天病假可享有全勤奖,但得扣除当日薪资,第二日开始不予计算薪资及全勤奖。
2.1凡请病假者,原则上须当天填写[请假单]报本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人事部备案,不接受**或托人告假(急诊除外)。
2.2在病愈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将**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送交本部门审验,否则按旷职处理。
2.33天以上(含)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准假。
2.44天以上(含)则予以退训处理。
(声明:本文图文内容仅供参考)
联系我时,请一定要说是在“KTV会所排名”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