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上海夜场女孩和她们的江湖
夜场是个神奇的地方,无数男男女女流连于此。十五年前,霹雳爸刚刚走出校门没多久的时候,跟一群死党主要有以下几种夜生活方式——组队开黑cs、量贩式ktv一展歌喉还有一个就是去酒吧看美女。
而在这三种休闲方式之中,频率最高的就是去酒吧了。但是霹雳爸有一项先天缺陷,那就是完全不能喝酒。关于我的段子有很多,但流传的最广的一个就是别人用装过酒的杯子给我倒了杯可乐,结果喝完以后我就在闹哄哄的酒吧里睡……着……了……
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大家的生活水平提升了不少,但娱乐方式好像还是那老三样。只不过cs变成了撸啊撸,ktv变成了夜总会,酒吧也有了个更具想象空间的名字——夜店。
所以今天我们就把目光聚焦到白天休息晚上营业的夜场,看看那些夜生活丰富的女孩们最后都找到了什么样的归宿。
我在夜店里找到了真爱
@打烊的酒馆
28岁/小学教师
实不相瞒,再下就是那个在夜店里找到真爱的小女子,恋爱不到一年,我们已经准备明年结婚了。你没看错,小学老师也是夜店咖。我的人生路,是父母给我铺好的,从三岁开始学习钢琴,高考顺理成章的走了艺术类。
大学毕业之后进入这所小学成为一名音乐老师。因为在学校工作环境很单纯,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到优质未婚男青年,而我本人又特别傲娇,不管是家人还是亲戚朋友,要给我介绍对象时都是一口回绝,所以工作几年了也都没有谈过恋爱。
因为特别喜欢各种类型的音乐也特别爱玩所以我就成了夜店的常客。一周七天,有五天晚上我会泡在各种各样的夜店里,今天去清吧听听民谣,明天去live house听听摇滚,后天又在慢摇吧跟着电音甩甩头。
而我去夜店有三个原则,首先我都是自己花钱,从来不会占别人便宜。其次我每次喝酒都会适可而止,只要感觉状态不好了,绝对不会多喝一口。最后每天十二点之前一定会回家,谁留我都没用。正因为把持住了这三条红线没有越界,所以泡夜店这么多年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跟我男朋友是在live house认识的。那天一个我比较喜欢的乐队来这里巡演,所以我早早来到店里抢占了有利地形。但谁料到这个乐队的现场简直一塌糊涂,特别是键盘,接连不断的弹错,搞得我意兴阑珊决定提前打道回府。
结果转身的时候没注意,把身后一个男孩的手机碰到地上摔碎了屏幕。我给他留了电话号码,让他修好之后开张发票,我来给他报销,当天晚上他就通过号码加了我的微信。也没有多言语,只是说修好了联系我。
两天之后他拍了张专卖店的维修发票,我刚准备把钱转给他,他却说不用赔了,只要请他吃个饭就行,但地方他来挑。
虽然我深知这是他泡妞的伎俩,但毕竟弄坏了别人的东西我也不好拒绝,结果这货点了我们这里最贵的一家日料,人均八百加,让我想宰了他的心都有了。后来的故事就像剧本里的一样俗套,我成了他的女朋友,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当然,那天那顿饭在吃之前他就已经偷偷买了单,要不然我才不会跟他在一起呢!
夜场无真爱,我也不例外
@小灵
26岁/外企职员
我算是一个海龟,父母为了让我不参与高考残酷的竞争从初中就为我出国做了准备。初中毕业后我就来到美国进入了美高然后按部就班的入读了一间全美TOP50的高校。毕业之后在父母强烈的要求之下我回了国,也顺利进入了一家还算不错的外企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因为我所就读的大学坐落在灯红酒绿的洛杉矶,所以刚进大学就被身边的朋友们带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夜店。毫不夸张的说四年的大学生活让我变成了洛杉矶夜店的活地图,只要稍微有点名气的场子我都去过。
回国之后,我自然也成了本地各大夜店的常客,甚至和其中几家夜店的老板成了好朋友,只要一个电话就能预定最好的座位拿到最低的折扣。浪迹在夜店的这些年,发生了很多事,也看透了很多事,曾经被别人欺骗也曾经欺骗过别人。
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我应证了前辈们总结出来的一个道理——夜场无真爱。因为这个地方本来就是个让人产生暧昧并且尽情释放荷尔蒙的场所。在酒精的作用下,任何放纵都有了借口。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会有人心领神会尽力配合。
我曾经疯狂的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甚至为了他甘愿做小。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像我这样的角色他拥有不止一个。因为自尊受到了践踏向他提出分手,本以为他会挽留,没想到他爽快的答应了,就好像扔一个空瓶子那么轻松。
也曾有个初出茅庐的小弟弟爱上了我,结果这次角色互换,我成了那个情况满天飞的人,他成了饱受怨气的小媳妇。我倒不是刻意想伤害他,只是在这种地方呆久了,除了碰到真命天子,否则很难独善其身保留爱的能力。
不过现在我已经退圈了,因为今年过完年后我爸妈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也是个海龟,但不像我这种混子。自律、严谨但是又颇有生活情趣。跟他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感觉到无聊,整个人都被他迷住了,甚至连夜店都不想再去只想跟他黏在一起。当然,在他面前我也装得非常淑女,刻意隐瞒了自己曾经浪迹于夜店的历史。
我承认我是个渣女,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为了他我愿意改变,难道这就是真爱吗?也许是吧!
我知道我不好,但我不后悔
@清欢
28岁/服装店老板娘
我的老家在一个落后省份的偏远山区想从村子里走到县城都要整整一天的时间。初中毕业后,我就跟着表哥来到大城市打工。做过厂妹、做过保洁员也做过洗脚城的洗脚妹,最后盲打误撞进了夜场,起先是端茶倒水的服务员,最后成了领班。
我知道这行很多人看不起,说实话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但是我却一点不后悔,只要你们去我的家乡看看就知道为什么了。土地贫瘠、交通不便,家家户户都穷的叮当响。我不光要解决自己的温饱,还要负担父母的开支。之前工作那点微薄的薪水能干什么呢?
我也曾和很多姐妹聊过未来,绝大多数人的规划竟然如出一辙,就是等赚到足够的钱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开个服装点或者奶茶店,然后再找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结婚过日子。也就是找个“接盘侠”。不过我的规划和他们不太一样,虽然我也开了一家服装店,但是我并没有找个老实人接盘。
我的男朋友是我在夜总会里的同事,我两对彼此的历史一清二楚,在一起半年之后决定辞职,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现在我经营我的服装店,虽然挣的比之前做领班少的多,但也比做普通服务员强一点。他全职送外卖,每天早出晚归收入也还算不错。我们打算再拼个两年首付个小房子,就算在这个小城市扎下了根。
我知道很多人会鄙视我会骂我,但是我不怕,因为你们只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职责别人,这比什么都容易,根本不会有人设身处地的站在我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几年我的确做过很多违心的事,但起码我没有害过人,我用伤害我自己的方式换来今天的生活,该承受的代价我也都承受了,所以我看的比谁都透。所谓的夜场就是个深渊,诱惑着所有人,就算你再会水,也难保证不被淹死。
以上就是今天的实录部分,霹雳爸认为夜场的确是个销金窟,但也没有必要视其为洪水猛兽。虽然无数人前赴后继的沉沦,但能成功划清界限的也有很多人。说白了这就是个心态问题,每个人都是从青涩走向成熟,心态也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变化。
让你产生改变的也许是突发的变故但更有可能的却是时间,所以对自己宽容一点,也对别人宽容一点等你突然发现自己改变了的时候,这壶酒也就温熟了。